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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公安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选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08 | 浏览次数:688

    招标编号:LX-2025-ZB-037

一、招标条件

    包头公安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选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包头公安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选择项目  

2、项目概况: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为公安部直属中央三级预算单位,银行需为我单位开通财政中央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权限,提供相关服务及优惠承诺并遵照执行。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或其授权单位核发的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3、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同名银行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

3、报名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中心集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4、报名时所需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且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如资料不全,拒绝其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3)《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4)网站截图;

5)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8日至2025年8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获取地点:包头市青山区中心集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3、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传真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补遗书、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8月29日14: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每标段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btzcpt.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36号

联系人:韩警官

电话:0472-2222078

2、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包头市青山区中心集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044970624

电子邮箱:1504497062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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