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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包头段)四道沙河中段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节约(EPC)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29 | 浏览次数:132

    本项目黄河流域(包头段)四道沙河中段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节约(EPC)项目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黄河流域(包头段)四道沙河中段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节约(EPC)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ZXDTCG-2026045;

建设内容:新建(含设计)再生水提升泵站(全地下式)4座,泵站配置进出水电磁流量计、泵池超声波液位计、出水压力变送器等检测仪表及智能节水设备;以泵站为节点,新建引水管线,用于赛汗塔拉西北侧绿化用水输送,长度合计2.3km;新建绿地灌溉管线7.4km,用于园内车道沿线灌溉;

建设地点:包头市;

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

本次招标内容为黄河流域(包头段)四道沙河中段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节约(EPC)项目监理;

监理服务期:同项目施工工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

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经“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说明:

资格审查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授权委托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文件。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审核其资质、条件和能力等内容,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相关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在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4日,将以下所需资料发送至邮箱zxdtyw02@163.com,邮件标题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联系单(无固定格式,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即可)。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后扫描,扫描件需清晰可辨,公章清晰可见。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非公章无效。以上资料仅作获取招标文件登记使用。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户名:包头正信德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610435615

开户银行: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翡丽湾支行

(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简称即可)

注:本项目中标人需向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缴纳平台交易服务费,平台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的1‰,不足500元按照500元缴纳。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btzcp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nmg.gov.cn/msym/btsggzyjyw)同时发布,其余媒介转发无效。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开标时间:2026年6月18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包头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包头市九原区赛汗街道办事处乌拉特大街240号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院内东附楼二楼)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瑶

联系电话:16604726555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正信德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固定电话:0472-7157366

联系电话:13171281991

邮箱:zxdtyw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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